健保檢附資料 選單 健保檢附資料 雇主、自營業主、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(114.1.1生效) 具有專技人員職業資格者應檢附資料 1. 執業執照正反影本一份 2. 公會會員證書影本一份 3. 前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 請寄至本會會址 234新北市永和區保平路236巷10號 回上一頁